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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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从约定,没有则区分具体情况。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纠纷的关键在于: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其次,判断继承债务的性质,仅限于个人债务且符合限定继承原则时才需清偿,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最后,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即用遗产偿债,清偿后剩余财产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

丧葬费用既非税款也非债务,不应从遗产中扣除。子女为长辈处理后事,是遵循传统伦理道德和社会共识的公益行为,其费用亦不应从遗产中扣除。这种做法既符合伦理道德,也符合社会普遍认知。因此,在处理遗产分配时,应确保丧葬费用得到妥善安排,不应将其纳入遗产扣除项目,以保障继承者的权益,同时尊重传统习俗和社会价值观。

"转继承"是一种特殊继承方式,当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分配前去世且未明示放弃继承,其应得份额转移给其他继承人。该情况适用于被继承人死亡、遗产未分配且继承权存续之时。已故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其权益由"转继承人"继任。转继承是对已故者遗产的二次分配,需满足被继承人死亡、继承权未丧失且由合法继承人行使等条件。具体份额依据法定继承和遗嘱规定确定。

一、继承诉讼开始后,继承人既不参加诉讼,亦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依法追加其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二、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三、依法追加的继承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的,不应按撤诉处理,而应按照缺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