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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夫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时间:2025.04.0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01人
律师解析:
1.农村夫妇离婚财产分割按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2.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多为共同财产,像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存款、车辆等,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
婚后共同出资建的农村房屋,即便只登记一人名下,也属共同财产,可协商或评估作价后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按实际分配。
3.能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归个人。
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农村夫妇,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产生争议。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共同出资建造了农村房屋,但只登记在小朱名下,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存款等。小朱认为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小丽则主张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双方协商无果决定起诉。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多为共同财产,婚后共同出资建的农村房屋,即便只登记一人名下,也属共同财产,所以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存款等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若一方能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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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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