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企业关停时股东补偿依情况而定。
先查看企业章程有无特别规定,有则按章程执行。
2.企业
清偿债务后,股东通常按
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若
资不抵债,股东可能无补偿。
3.企业因
违法违规被强制关停,股东权益受损可
诉讼维权,要求过错方
赔偿。
4.因
不可抗力关停,股东需协商确定补偿,如按
股权比例分配剩余现金、实物变现款等,需综合多因素确定方案。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是一家企业的股东。企业因不可抗力因素面临关停。在清偿债务后,对于剩余资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配,小李觉得要考虑各自对企业贡献大小,小胡则主张按股权比例分配剩余现金及实物变现款。同时,他们不清楚企业章程有无特别规定,也不知该如何合理分配补偿。
案情分析:1、首先应查看企业章程有无关于股东补偿的特别规定,若有则按章程执行。
2、在清偿债务后,若企业资产有剩余,一般按出资比例分配。但因是不可抗力关停,股东可协商确定补偿方案,综合多因素考虑,如股权比例、对企业贡献等。
3、若协商不成,股东权益受损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要求过错方(若存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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