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婚前财产婚后公证给子女有效么

婚前财产婚后公证给子女有效么

时间:2025.04.0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07人
律师解析:
1.婚前财产婚后公证给子女一般是有效的。
2.按照法律规定,夫妻有权对婚前财产作出约定,把它公证给子女属于对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
3.经过公证的协议法律效力更高,能清晰明确财产的归属以及处分方式。
4.在公证时,要求双方自愿,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如此一来,可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5.不过,要是公证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就可能致使公证无效。
6.总之,婚前财产婚后公证给子女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具体情形还得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例如,夫妻双方需在公证时充分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确保是在完全自愿且无外界干扰的状态下进行公证,这样才能保证公证的有效性,切实保障子女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决定将小朱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公证给子女。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小胡(小朱的朋友)称小丽受到了胁迫才同意公证。小朱则坚称双方是自愿的,是真实意思表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对该公证的有效性产生质疑。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权对婚前财产作出约定,把它公证给子女属于对财产的处分行为。若公证时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该公证有效。此案件需确定小丽是否受胁迫。
2、若公证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公证可能无效。所以要判定小胡所称的胁迫是否属实,若属实,公证可能无效;若不属实,公证有效,可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之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无效。 在没有离婚之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取得配偶同意就私下将财产转移给孩子是不合法的,是无效行为。......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