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抢劫罪嫌疑人在满足法定条件时,能在检察院阶段被
监视居住。
2.依据《
刑事诉讼法》,人
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
逮捕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
比如,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
或者案件侦查中
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办结。
3.对于抢劫罪,若嫌疑人存在上述特定情形,检察院有权决定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4.监视居住有相关规定要遵守。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嫌疑人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一旦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5.若违反这些规定,嫌疑人可能被取消监视居住,重新被
羁押。
案情回顾:小许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院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小许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符合
监视居住条件,检察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然而,小许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
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且在住址变动后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执行机关认为小许违反了监视居住规定,存在争议,即小许是否应被取消监视居住重新羁押。
案情分析:1、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检察院有权决定监视居住,本案中小许符合此条件,检察院的决定合法。
2、监视居住有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处所,住址变动需及时报告。小许违反了这些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取消其监视居住,重新对其进行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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