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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人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吗

时间:2025.03.31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961人
律师解析:
撞人后,关于是否垫付医药费没有强制规定。
从法律层面看,肇事方不存在先行垫付的法定义务。
不过,基于人道主义等因素,垫付医药费是比较普遍的做法。
要是不垫付,伤者自行承担费用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由商业险赔偿,若还有不足则由肇事方承担。
要是肇事车辆没买保险或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伤者可能会要求肇事方先行垫付部分费用来维持治疗。
所以,车撞人后并非一定要自己垫付医药费,具体可依据实际状况权衡后决定。
比如,要考虑肇事方的经济状况、保险情况以及伤者的伤情和治疗需求等,综合各方面因素,再做出合适的选择,以保障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不慎撞到了小丽。事故发生后,小丽受伤需立即治疗,治疗费用较高。小丽家属要求小朱先行垫付医药费,但小朱认为自己没有垫付的义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车辆有保险,小丽家属质疑保险赔偿流程及能否足额赔偿,担心延误治疗,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看,肇事方小朱不存在先行垫付医药费的法定义务,但基于人道主义,垫付是较普遍做法。
2、若小朱不垫付,小丽自行承担费用后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小朱及其保险公司索赔。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由商业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小朱承担。最终应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决定是否垫付,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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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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