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对于那些涉及到对未满法定年龄的少女实施性侵犯行为的人,法庭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强奸罪的详细条例来判定其刑事责任并做出相应惩罚:使用暴力、恐吓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者,将面临最低三年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而与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女性进行性交的情况,更是视为犯罪行为,且要被依法严惩。

强奸未成年少女行为的法律处罚根据我国家法律制度中对于刑事责任的明确规制,针对未满14周岁未成年女性实施的强奸行为,构成了严重情境下的强奸犯罪。在惩治此类犯罪时,须依照案情的具体性质进行加重处分,通常会被判处为期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强奸未成年少女,构成强奸罪,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如果符合《刑法》第236条所规定严重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刑法对未成年女性和幼女性性侵犯有特殊规定:十四岁以上少女如遭暴力、胁迫等强制行为与之发生性关系,行为人将被以强奸罪论处。而对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即使她们看似自愿,任何性交行为也被法定为强奸,不论其同意与否,均须按强奸罪定罪。

中国刑法对未成年女性和幼女性性侵犯有特殊规定:十四岁以上少女如遭暴力、胁迫等强制行为与之发生性关系,行为人将被以强奸罪论处。而对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即使她们看似自愿,任何性交行为也被法定为强奸,不论其同意与否,均须按强奸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