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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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后自首的认定需视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到,并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那么他可能会被认定为自首。不过,因为他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且有犯罪前科,司法机构在认定时会更加谨慎,需要综合考虑前后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投案的表现等因素。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后主动投案,是否属于自首,得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嫌疑人在新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那可能会被认定为自首。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这会对自首的认定产生影响。

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罪中主动自首者实行从轻或减轻惩罚,情节轻微可免除刑责。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根据具体情节酌情处理。已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人员,如揭露未掌握罪行,也可视为自首,依法给予宽大处理。

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罪中主动自首者实行从轻或减轻惩罚,情节轻微可免除刑责。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根据具体情节酌情处理。已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人员,如揭露未掌握罪行,也可视为自首,依法给予宽大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自首者可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但要满足这两项要求:自愿主动投案和真实全面交代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