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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借给夫妻的钱如何认定

时间:2025.03.28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02人
律师解析:
1.当借款时有书面借款协议,清晰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时间等相关事宜,通常就能直接依据此协议认定借款事实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比如,协议中明确写着借款金额为五万元,借款期限是半年,还款时间是到期后的一周内,那么一旦出现纠纷,这份协议就是重要的判定依据。
2.要是没有书面协议,仅有转账记录等凭证,就得结合多方面情况综合判断。
像转账金额得和借款金额相符,转账备注若提及借款,那会更有利于认定。
比如转账备注写着“这是借给你的钱”,同时转账金额就是双方之前口头约定的借款数,这种情况下,若能合理证明转账是出于借款目的,便可认定为借款。
3.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款凭证上签字,或者认可借款事实,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责任。
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字,那之后这笔借款就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4.若借款仅由一方签字,并且这笔钱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一般会认定为该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例如一方私自借款用于个人赌博等,另一方不知情且未从中获益,就属于这种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半年,还款时间为到期后一周内。小胡也向小丽借了钱,但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小丽向小胡转账5万的记录,转账备注“这是借给你的钱”。另外,小静和丈夫共同在一张借条上签字借款10万;而小朱又私自向他人借款8万用于赌博,其妻子并不知情且未从中获益。后几方均出现还款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因有书面借款协议,应依据协议认定借款事实和双方权利义务,小李可按协议要求小朱还款。
2、小胡与小丽虽无书面协议,但转账记录及备注能综合证明借款事实,可认定为借款,小丽有权要求小胡还款。
3、小静和丈夫共同签字借款,此为夫妻共同债务,二人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4、小朱私自借款用于赌博,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该借款属于小朱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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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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