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企业
解散清算时,清偿顺序如下:
1.
清算费用:
涵盖清算组办公所需费用,像办公场地租赁、办公用品购置等支出,还有审计费用,用于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专业审查。
2.职工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
这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部分。
职工工资是其劳动所得,社会保险费用关乎职工的医疗、养老等保障,法定补偿金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对职工的额外补偿。
3.所欠税款:
企业经营过程中依法应缴纳的各类税款,如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4.普通
债务:
即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债务,比如企业的贷款、应付账款等。
清偿时,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清偿,不足清偿则按比例分配。
清算程序结束后,清算组要编制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
民法院确认,再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最后公告
公司终止。
案情回顾:小郑和小李共同经营的企业因
经营不善决定解散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对于
财产分配顺序产生了争议。小郑认为应先偿还普通债务,而小李坚持按法定顺序,先支付清算费用,如清算组办公费、审计费等,再保障职工权益,缴纳税款,最后偿还普通债务。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遂引发
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企业清算时,应先支付清算费用,这是为了保障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接着要保障职工的工资、
社保费与法定补偿金等权益,这体现了对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2、之后需缴纳所欠税款,以履行企业的纳税义务。最后才偿还普通债务。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清偿,不足则按相应规则分配。清算结束后要编制报告,经确认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公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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