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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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之列,其定义为:在公路或城市街道等公共场所上驾驶机动车辆,从事不特定目的的竞速比赛,情节严重者;由于过度饮酒导致驾驶能力下降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服务,其实际载客量超出额定人数的比例过大,或者行车速度严重超过了相关规定所设定的最高时速;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从事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物品运输活动。

酒驾出事故,保险不赔。这是因为酒驾违法,也违反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公司通常会拒赔,因为这是违法行为,也是对保险合同的严重违背。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驾车。

在司法实践中,酒后施暴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施暴导致受害人受轻伤及以上的实质性伤害,且施暴者有伤害的故意,那就可能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伤害比较轻微,那就可能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判定的关键在于伤害程度和施暴者的主观恶意。

在分析饮酒致人受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需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饮酒会增加伤害风险仍故意攻击,且造成的结果是否满足《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要件。如符合,行为人可能面临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的刑罚。若伤害行为属过失,且无加重情节,可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可能涉及过失致人伤害等罪名。最终定性需结合案件实情和证据,由法院依法裁决。

酒后施暴若主观上故意伤害他人,且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便行为人因醉酒状态不清醒,但若其意识到行为可能导致伤害并放任发生,或有意追求伤害,则可能构成犯罪。醉酒不能作为逃避刑事责任的借口,法律对酒后施暴行为有明确的惩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