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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时间:2025.03.2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18人
律师解析:
假释存在两类特殊情况。
其一,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若有重大立功表现,便可被考虑假释。
重大立功表现一般涵盖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且查证属实等情形。
只要符合这些情况,就应当给予假释。
其二,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不得假释
不过,要是这些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展现出悔改表现,并且假释后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也可以假释。
假释的批准要经过法定程序。
执行机关需提出假释建议书,然后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假释并非一定会被批准,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确保假释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案情回顾:

小许因抢劫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他成功阻止了一起重大犯罪活动,符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然而,小许属于暴力性犯罪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狱方面将其假释建议书提交法院审核,对于是否应给予小许假释裁定,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服刑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等,有此表现应假释。小许阻止重大犯罪活动符合这一情形。
2、但累犯及暴力性犯罪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一般不得假释,不过有悔改且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假释。小许虽有立功,但属于此类受限情况,法院需综合考量其是否悔改、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因素来裁定是否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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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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