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容留、
组织卖淫三次属于
情节严重,通常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2.容留、组织他人卖淫严重侵害社会公序良俗与他人合法权益。
多次实施,显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
3.司法实践中,具体
量刑会综合考量多因素。
比如卖淫次数、人数、
违法所得数额,以及有无其他从重或从轻情节。
若有
立功、
自首等情节,量刑可能适当从轻或减轻。
4.总之,容留、组织卖淫三次
判刑严厉,目的是严厉打击此类
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容留、组织他人卖淫三次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他人的尊严与权利。
多次实施说明犯罪者对法律漠视,主观恶性不断加深。
司法量刑综合多方面因素,确保判决公正合理,起到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让社会环境更加健康、和谐。
案情回顾:小许为谋取私利,在其经营的会所内容留多名女性进行卖淫活动。警方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掌握了确凿
证据将小许抓获。小许到案后,对自己的
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只是提供场地,并未直接参与卖淫活动,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案情分析:1、根据刑
法规定,容留卖淫属于严
重犯罪行为,小许虽未直接参与卖淫活动,但提供场地
容留他人卖淫,主观恶性较大,破坏了社会公序俗良,侵害了他人权益,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2、司法量刑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本案需结合小许容留卖淫的次数、人数、违法所得等情况,最终确定具体
刑罚,以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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