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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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危险驾驶罪并获缓刑的人来说,如果在缓刑期间再次酒驾,缓刑通常会被撤销。法院将根据刑法,对新罪和原危险驾驶罪进行合并惩处。缓刑其实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要是在考验期内违法,当事人就不再具备缓刑资格了。这意味着缓刑是有条件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

如果有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在缓刑期间又酒驾,那他的缓刑通常会被取消。法院会根据刑法,对新的酒驾罪行和之前的危险驾驶罪进行合并惩处。缓刑并不是简单地不执行原判刑罚,而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违反法律,当事人就会失去缓刑资格。这也告诉我们,缓刑是有条件的,必须要遵守法律。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危险驾驶罪缓刑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什么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危险驾驶罪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为: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