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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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聚众赌博罪是否能够撤销案件1、毫无疑问,法院将会进行深入调查,直到彻底揭露犯罪事实并将罪犯绳之于法。2、对于开设赌场罪而言,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客观实际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等行为。3、一旦赌场得以正式运营,且有民众实际参与其中进行赌博活动,那么便构成了本罪的既遂状态,而这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取到利润并无直接关联性。

赌博案件的不良纪录是无法进行取消或删除处理的。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未满十八岁且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士,其相关的犯罪记录应得到妥善保管。已被妥善保管的犯罪记录,除司法机构因办案需求或者按照国家特定标准进行查询外,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开披露。对于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不被泄露。

开设赌场罪,在我国法律中,最高刑期是十年有期徒刑。当刑期在五至十年之间时,追诉时效最长为十年。因此,从开设赌场开始计算,十年后就不会再被追诉了。这个规定明确了开设赌场罪的撤销期限,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时效。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网络开设赌场罪可以撤销案件。比如案件中证据明显不足、犯罪事实尚不明朗,或者涉案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实质性危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但一般来说,网络开设赌场罪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能够成功撤销案件的情况相对较少。

公安部门启动刑事事件调查即正式立案,非经深入侦查不得撤销。符合起诉条件的,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的,七日内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可对此提起上诉。公安机关将受理所有起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