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证据不够:
倘若侦查部门给出的证据没办法强有力地证实
犯罪嫌疑人有侵占举动,那就不符合
批准逮捕的要求,像只有
被害人的讲述,却没有其他能撑得住的证据来辅助说明的情况。
2.情节很轻微:
侵占行为的情节比较小,没达到
刑法所规定的必须要受
刑罚处罚的那种程度,就可以不
批捕哦。
比如说侵占的财物价值不高,并且事后还积极把财物退还回去等。
3.嫌疑人有状况:
犯罪嫌疑人要是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正处于怀孕阶段,又或者在给自家婴儿哺乳,这类特殊情形可能让其没办法被
羁押,所以就不会批准逮捕。
4.不存在危险性:
把整个案件的情况综合起来看,如果判断出犯罪嫌疑人没有逃跑、继续
犯罪等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那就可以不批捕。
案情回顾:小胡被指控侵占财物,侦查部门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然而,侦查部门所提供的证据仅有被害人小丽的讲述,并无其他有力佐证。且小胡侵占的财物价值不高,事后还积极退还。同时,小胡怀有身孕,身体状况不佳。综合考量,检察院对是否批捕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证据方面,仅有被害人陈述,缺乏其他证据佐证,不符合批准逮捕要求。
2、从情节看,侵占财物价值低且已退还,情节轻微,未达必须刑罚处罚程度。
3、小胡怀有身孕,属于特殊情形,可能无法被羁押。
4、综合判断,小胡不存在逃跑、继续犯罪等社会危险性,可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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