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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哪些情况不适用代位求偿权情形

时间:2025.03.19 标签: 金融保险 保险理赔 阅读:1151人
律师解析:
1.若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自身有意引发,那保险人可免责,此情形下自不适用于代位求偿权
2.在家庭财产保险范畴里,倘若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构成人员蓄意导致保险事故,通常也不适用代位求偿权。
3.涉及人身保险时,由于人的生命与身体无法用金钱来估量,所以代位求偿权一般是不适用的。
4.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倘若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处获得了全部赔偿,那么保险人便不再行使代位求偿权。
总之,判断代位求偿权是否适用,需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为家庭财产投保。一日家中突发火灾,经调查是其弟小李故意纵火所致。小胡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后,欲对小李行使代位求偿权,小胡认为保险公司不应向自己家人追偿,双方就代位求偿权是否适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家庭财产保险中,若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蓄意导致保险事故,通常不适用代位求偿权。本案里小李作为小胡家庭成员故意纵火,所以保险公司在此情形下一般不能对小李行使代位求偿权。
2、判断代位求偿权是否适用,要依据具体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应依此保障小胡和保险公司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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