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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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发生连环车祸,责任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一般来说,首辆车不太可能负全责,而最后一辆车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涉案人员应迅速报警,由警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路旁临时停靠车辆遭追尾,责任界定需视情况而定。若前车未按规定停车或未设置警示标志,需承担次要责任;后车若超速或故意撞击,需承担主要责任。若前车因故障停车并设警示标志,后车全责。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前车全责。

大型卡车在路边非正常停车被电动自行车追尾,责任判定涉及多个方面:卡车停靠是否违规、位置是否合理、双方运动状态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否违规。警方将依据事实调查,考虑各方过失程度确定责任。如有争议,应立即报警,由交警调查并依法判决。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责任认定:后车撞击行驶中前车,后车全责;前车未设尾灯导致追尾,前车次要责任,后车主要责任;前车停车未开报警灯、设警示标志导致追尾,前车次责,后车主责;前车按规定操作,后车追尾,后车全责;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前车全责。

一般情况下,车辆变道要给变道后后方的车辆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变道未给后车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那么前车将要负主要以上的责任。判断的标准就是,前车到底有无过错。如果前车正常变道,并无违法行为,后车车速过快,或者没有保证安全距离,那么后车肯定是负有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