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关于与本案无牵连:
担保人与酒驾案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牵扯,这样能让其在
担保时保持公正,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避免因自身与案件的关联而影响担保的公正性。
2.具备履行
保证义务的能力:
要有足够的钱和时间,能做到随叫随到,不躲着法律的追究。
要是没钱没精力,就没法好好担保啦。
3.享有
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
必须是享有公民权利的普通人,人身自由没被依法剥夺或限制,不然就没法正常履行担保义务。
4.有固定住处和收入:
得有个安稳的居住地方,还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这样在被担保人需要帮助时,才能及时伸出援手,提供支持。
总之,酒驾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得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让取保候审制度顺利实施,
司法程序正常进行。
案情回顾:小丽因酒驾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小胡想做其担保人。但小李提出异议,称小胡近期经济状况不佳,似乎没有足够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且小胡因其他
纠纷住所不太稳定,质疑其是否符合担保人条件,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酒驾取保候审的担保人需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有足够钱财和时间随传随到。小胡经济状况不佳,可能无法很好履行此义务。
2、同时,担保人要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小胡住所不稳定,不符合这一条件,或难以在被担保人需要时及时提供帮助,故小李的质疑有一定合理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