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无效的几种情形
时间:2026.01.19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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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仲裁无效的情形如下:
仲裁协议存在问题,像约定仲裁事项超法律规定范围,或无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协议等,此协议无效。
仲裁庭组成或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例如
仲裁员应回避却未回避等情况。
裁决依据的
证据是
伪造的,或者对方
当事人隐瞒了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仲裁员在
仲裁案件过程中有索贿
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只要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当事人便可向法院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静签订
买卖合同,约定仲裁解决
纠纷。后因合同履行起争执,经仲裁裁决小静向小胡支付
违约金。小静却认为仲裁无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她称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范围,且仲裁员应回避却未回避,影响公正裁决。
案情分析:1、若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根据法律,该仲裁协议无效。在此案中,若此情况属实,仲裁裁决基础便不成立。
2、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应回避却未回避,会损害当事人权益,若查证属实,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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