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
民事诉讼范畴内,被告对原告诉求中的
交通费能否拒绝,得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若原告主张的交通费并非基于合理交通开销,像过高租车费或不合理出行方式产生的费用,被告可提出异议并拒绝支付。
2.但要是原告的交通费主张是因参加
诉讼等合理事由而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且有车票、行程单等相关
证据支撑,通常情况下被告不能随意拒绝。
倘若被告要拒绝,就需提供充足理由和证据来反驳原告交通费主张的合理性。
总之,需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被告是否有权拒绝原告诉求中的交通费。
案情回顾:小丽
起诉小胡要求其支付借款,同时主张因参加诉讼产生的交通费由小胡承担。小胡认为小丽主张的交通费过高,是乘坐高档专车产生的费用,属于不合理开销,拒绝支付。小丽则称这是因诉讼紧急且路程较远才选择的出行方式,属于必要费用。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此民事诉讼中,被告小胡对原告小丽诉求中的交通费能否拒绝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小丽主张的交通费并非合理交通开销,如过高租车费,小胡可提出异议并拒绝支付。
2.若小丽的交通费主张是因参加诉讼等合理事由产生的必要费用,且有相关证据支撑,通常小胡不能随意拒绝。若小胡拒绝,需提供充足理由和证据反驳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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