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结案件后,应向涉案当事人分发刑事判决书,记录公诉人、被告人、被害人等信息。宣判后五个工作日内或定期宣判后应立即送达判决书给当事人、检察官,并送达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因此,诈骗案审判中,受害人会收到相应的判决书。

刑事公共诉讼案件判决书应与受害者分享。如法庭当庭宣判罪犯有罪,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相关方及检察院,并送交被告人、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受刑事侵害者及其法定代表如对地方初级审判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判决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检察院提出申诉抗议。

受害人在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查之后,公安机关在接到立案申请书之后会审核,通过之后是会将立案决定书给受害人的。以后遇到立案决定书给受害人吗的相关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诈骗案件判决书是要通知被害人。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在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之后,确实需要传唤当事人的,并且将相关的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而这个当事人不仅仅是包括由公诉机关也包括由受害者。

刑事案件法院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主要是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202条所作出的规定,当然也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宣判方式确定具体时间的,比如说当庭宣判的,5日以内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定期宣判的需要立即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