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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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并非如此。关于抵押贷款是否必须要求夫妇共同签署文件这一问题,具体情况取决于作为抵押资产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所有。若抵押房屋属于二者的共有财产,那么申请抵押贷款就需得到他们双方的签名批准。而在此过程中,还需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以及其他共有人对抵押事宜表示赞同的书面证明,也就是说,若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夫妻共同房产仅一方签署合同,其效力可根据《民法典》判断。该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即使只有一方签合同,该房产也被视为夫妻共有,双方都有权处理。在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分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法院裁决。

一般来说,在没有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直接被拍卖。因为在处理这类财产时,需要双方达成共识。但是,在某些重大事件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的情况下,比如法院最终判决或解决共同财务义务等,相关部门可能会获得授权来进行财产拍卖。

夫妻共有财产的契约通常需要双方一起签,主要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防止有一方偷偷把东西处理了,让另一方受损失。这么做能保证双方都能好好行使权力,对契约里的内容都很清楚,也都同意,这样就能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了。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担保,一般不视为共同债务。只有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这笔钱超出了家庭的需要,而且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也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