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仲裁裁决书在以下情形可能被视为作废:
其一,裁决遭人
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若
当事人有
证据示裁决有法定情形,可向法院申请。
其二,裁决所依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致使裁决结果无据。
其三,法律规定申请
期限届满,当事人未在期内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一般申请期限为收裁决书起六个月内。
总之,仲裁裁决书非绝对不可改,特定条件下可能作废或依法处理。
仲裁裁决书可能作废的情况如下:
一是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当事人具备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时可申请。
二是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让裁决结果失去依据。
三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已过,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通常申请期限是收到裁决书后的六个月内。
总之,仲裁裁决书并非不可更改,在特定条件下会被作废或依法处理。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委作出裁决后,小李认为裁决存在法定情形,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经审查,发现裁决所依据的关键法律文书在仲裁后被变更,导致裁决结果失去依据。同时,小胡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未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此时,该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若法院经法定程序,依法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那么裁决将被视为作废。
2、因裁决所依法律文书被变更,使裁决结果无据,符合仲裁裁决书可能作废的情形。
3、小胡未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也影响该仲裁裁决书的最终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