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领域中,构成伪证罪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供者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据材料以混淆视听、干扰审判的行为;另一方面,伪造证据则专指有意捏造虚假的证据材料,以便误导裁判者作出错误的判断。这两种行为都涉及到对事实真相的歪曲和误导,对于司法公正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例如,伪造者可以通过对真实证据进行篡改、改动或替换等方式来达到伪造目的,或者干脆从零开始杜撰出没有任何依据的虚假证据。

起诉时,即使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也能进行,关键在于明确的被告信息(姓名、住所),法院会受理。身份证号码非必需,但利于后续法律流程。起诉书只需写明被告基本信息。建议预先收集详尽信息,包括可能的身份证号。若无法提供,立案后可申请法院或律师协助查询。

在原案诉讼阶段,可对证据提出质疑并依法申请鉴定。若案件已结,可按时间节点上诉或申请再审。发现伪造证据,法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处罚,涉及刑法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中被告若提交虚假证据,构成伪证罪。伪证包括仿造、臆造或篡改证据,削弱其证明力。此行为易导致误判,使无辜者受害,罪犯逃脱惩罚。我国刑法禁止此类行为,对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的证人,将依法惩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为证明人身伤害诉求,需提交身份证明、医疗及辅助器具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和护理费用证明、交通费用证明、财产损失价值证明等文件。若原告能提供未由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明被告犯罪的证据,将增强其诉求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