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仲裁精选解答 > 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时间:2025.02.1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977人
律师解析:
1.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服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当事人需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仲裁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像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
就会裁定撤销裁决。
3.若经审查未发现可撤销情形,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要注意,申请撤销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不同的救济途径
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案情回顾:

小郑与小李因合同纠纷,经仲裁机构裁决后,小李对仲裁结果不满,认为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遂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小郑对此不服,在收到裁定后三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主张仲裁程序合法,不应被否定。

案情分析:

1、小郑在收到不予执行裁定后六个月内提出撤销裁决申请,符合法定时间要求。
2、法院会对小郑的申请进行审查,若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不存在如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可撤销情形,将裁定驳回申请;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则会裁定撤销裁决。同时需明确,申请撤销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不同救济途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