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无效情形包括哪些
时间:2025.02.14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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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仲裁无效情形主要如下: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畴,比如某些特定
纠纷不在仲裁范围内。
缺乏仲裁协议,因为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石,没有它仲裁就无法开展。
仲裁庭的组成或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
仲裁员应回避却未回避等情况。
裁决依据的
证据是
伪造的,这会极大影响裁决的公正性。
对方
当事人隐瞒了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可能致使裁决结果不公正。
仲裁员在
仲裁案件时存在索贿
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这严重破坏了仲裁的公正性。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遇纠纷通过仲裁解决。后双方产生争议
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但小朱认为该仲裁无效,理由是仲裁事项超出法定范畴,且仲裁员未回避存在程序问题,同时怀疑裁决依据的关键证据系伪造,小李还隐瞒了重要证据,甚至怀疑仲裁员有索贿受贿行为。
案情分析:1、若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畴,此仲裁可能无效,影响案件正确处理。
2、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破坏了程序公正,
仲裁结果的合法性存疑。
3、若裁决依据的证据伪造,或对方当事人隐瞒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都会导致裁决不公正,仲裁无效。
4、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等行为,严重破坏仲裁公正性,仲裁自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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