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涉外婚姻登记
离婚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双方需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离婚申请。
其次,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双方
当事人的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等。
离婚协议书应载明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
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然后,婚姻
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
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
涉外婚姻离婚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
在办理过程中,双方应了解并遵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确保
离婚程序的合法有效。
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为涉外婚姻,二人决定
离婚。小朱认为应在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小丽却觉得应在小丽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为此,双方产生分歧,未能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在朋友调解下,两人最终一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
离婚申请,提交材料后等待审查结果。
案情分析:1、涉外婚姻
登记离婚,按规定双方要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小朱和小丽最初对办理地点有争议,后达成一致符合要求。
2、后续需等待婚姻登记机关对其提交材料审查,若
符合条件,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