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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对方全责应该起诉谁

时间:2025.02.0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228人
律师解析:
当交通意外中对方负全责时,你应当采取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对方作为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有义务对你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同时,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范围内,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在起诉过程中,要明确将对方列为被告一,其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二。
并且,务必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认定书,它能清晰地表明事故的责任划分;
医疗费用票据,用于证明你因事故产生的医疗支出;
车辆损失评估报告,以确定车辆的损失情况等。
这些证据将有力地证明你的损失情况以及对方的责任。
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所提供的证据,作出判决,要求对方及保险公司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若对方及保险公司拒绝履行判决,你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意外,经认定小李负事故全责。小朱因事故受伤且车辆受损,要求小李赔偿损失,小李却推诿。小朱遂决定起诉,将小李列为被告一,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二,但小李称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事故直接责任人,有义务赔偿小朱损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也需担责。
2、小朱起诉时明确被告并准备好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车辆损失评估报告等证据,能有力证明损失与对方责任,法院将依法判决赔偿。若对方及保险公司拒赔,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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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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