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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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婚外情里,不能直接用强制猥亵或者强奸罪去告男的。 这些罪名都是关于违背女的意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来搞不正当性关系的。 可婚外情里的性行为涉及的感情比较复杂,直接用这些罪名不合适。

当然可行。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女性同意,男子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法律未将“丈夫”排除在“男性”范畴外,因此,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上述行为仍可被判定为强奸。

男女朋友分手后,男方被前女友指控强奸,若遭受警方讯问或强制措施,建议尽快委托经验丰富的律师辩护,搜集证据证明双方曾恋爱关系,以驳斥指控。在此情况下,强奸指控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