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
二审驳回上诉时,一般是要依据
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来支付
律师费的。
倘若委托代理合同里清楚地写明了二审驳回上诉后无需支付律师费,并且此约定也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可以不支付这笔费用。
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律师已经为二审提供了法律服务,像参与庭审、撰写法律文书等,那么就有权利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的情况得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的条款以及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确定。
要是在这方面存在争议,既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委托律师
代理二审案件,二审被驳回上诉。小朱认为不应支付律师费,理由是
代理合同未明确二审驳回需付费;
律师则称已提供服务应获酬,双方就律师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委托代理合同明确约定二审驳回上诉后无需支付律师费,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小朱可不支付费用。
2、若合同无此约定,律师已提供如参与庭审、撰写文书等服务,有权要求小朱支付相应费用,具体应按
合同条款及双方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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