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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按揭贷款一方没还怎么分割

时间:2025.01.2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49人
律师解析:
1.当离婚之际,倘若按揭贷款尚未清偿完毕,此时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及债务承担事宜,必须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加以判定。
2.通常情况下,婚后经由夫妻共同财产所购置的房屋,即便贷款是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然而该房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3.尚未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应当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时候,获取到房屋产权的那一方,需要承担剩余的贷款债务
4.对于贷款债务的分担问题,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并确定。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由法院依据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5.倘若一方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该贷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并且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此情况下,该方就无需承担共同债务,房屋的产权则归属该方,与此同时,该方还需要向另一方给予房屋价值相应份额的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按揭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就房屋产权归属及债务承担产生争议。房屋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置,贷款一直由小朱偿还。小朱主张房屋归自己且贷款是个人债务,小李则认为应按共同财产和债务处理

案情分析:

1、此房屋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即便贷款由小朱偿还,按规定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2、未偿还贷款部分通常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若一方获房屋产权,需承担剩余贷款。
3、双方可协商贷款债务分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若小朱能证贷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房屋归其,还需给小李房屋价值相应份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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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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