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遗嘱无效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遗嘱无效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37人
律师解析:
遗嘱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真实意愿。
比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因心智尚未成熟或存在精神障碍,无法对自己的财产等事务作出合理安排,他们所立的遗嘱便不具有法律效力
2.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
若有人通过欺骗手段,使立遗嘱人产生错误认识而立遗嘱,或者以威胁、强迫等方式迫使立遗嘱人违背自己意愿订立遗嘱,这种情况下的遗嘱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并非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体现,完全是他人假冒立遗嘱人名义编造的。
例如,为了争夺财产,有人私自伪造遗嘱,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权益,该遗嘱自然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未经立遗嘱人同意,擅自对遗嘱进行改动的部分,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
遗嘱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序良俗原则。
比如,遗嘱中规定将财产用于违法活动,或者违背社会基本道德准则,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6.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处分,若涉及处分他人财产,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在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期间立下遗嘱,将财产分给小李和小胡。小丽称小朱立遗嘱时受其胁迫,遗嘱应无效。此外,小静伪造了一份小朱的遗嘱,还有人擅自篡改小朱原遗嘱部分内容,且原遗嘱存在处分他人财产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患严重精神疾病,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所立遗嘱无效,因无法清晰准确表达真实意愿。
2、若小丽胁迫小朱立遗嘱,该遗嘱违背小朱真实想法,应认定无效。
3、小静伪造的遗嘱非小朱真实意愿体现,当属无效。
4、篡改部分未经小朱同意,不具法律效力。
5、违背公序良俗及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部分,不符合法律要求,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1、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遗嘱人是在受欺诈情形下定立的; 4、遗嘱人是在受胁迫的情形下定立的; 5、遗嘱是伪造...... 更多>>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