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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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赡养费的多少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两个及以上子女可以适当上调,但不能超过50%。如果没有稳定收入,则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标准,参考上述比例来确定抚养费总额。

虽然没有领证但有孩子,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也要给另一方抚养费。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义务,这跟婚姻没关系,不能因为没领证就不管孩子。给抚养费主要是为了让孩子生活、教育、健康成长等方面有保障。

在离婚后才惊悉所扶养的子女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嗣,这通常涉及到的情况是夫妻中的一方(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男方)原本坚信另一半生下来的孩子是二人拥有的直系血亲后裔,并且尽心尽力承担了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在他们离婚之后,却意外地发现这个孩子其实并不存在任何与自己的血缘联系。

离婚后是否仍有可能重新获得子女抚养权在离婚之后,当事人仍有权争取并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凡在离婚过程中父母双方协商达成关于子女抚养事宜的变更协议,应该被认定为有效的决定予以认可。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提出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须遵照法律程序,即另案起诉。

若抚养权归属于男方,而女方欲申请变更抚养权,可先与男方进行和平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变更监护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