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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时间:2025.01.10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76人
律师解析:
遗嘱见证人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成为遗嘱见证人的基础条件。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且清楚知晓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在精神状况正常的情况下,才具备这种能力。
而那些因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等原因,无法正确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则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遗嘱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也不能是他们的近亲属,比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此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财产上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像债权人债务人等,同样不能担任见证人
因为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影响见证的公正性,从而无法确保遗嘱的真实和合法。
三、能够理解遗嘱内容并准确见证
见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能够正确理解遗嘱所表达的意思。
比如,对于遗嘱中关于财产分配的具体条款、对特定事项的安排等,都要清晰明白。
并且,要如实见证遗嘱的设立过程,包括遗嘱订立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关键信息。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挑选与遗嘱事项无利益纠葛、诚实守信且具有一定法律意识的人作为见证人,以此保障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找来小李和小胡作见证人。小李年满18岁但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发病时无法正确辨认行为;小胡是小朱继承人小丽的债权人。遗嘱订立后,小静对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提出异议,认为此遗嘱见证程序存在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李在发病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因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遗嘱见证人的基础条件,无法正确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不符合要求。
2、小胡作为小丽的债权人,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因自身利益影响见证公正性,所以也不能担任见证人。只有符合遗嘱见证人要求的人参与见证,才能保障遗嘱的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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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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