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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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受损后的折旧费用应由过错行为者承担。赔偿顺序为先由机动车驾驶人担责,再由保险公司依合同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负责。车辆折损费未纳入保险,双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诉讼需提交完整材料至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车辆减值损失数额应以法定评估结果为准。

车辆受损后的折旧费用应由过错行为者承担。赔偿顺序为先由机动车驾驶人担责,再由保险公司依合同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负责。车辆折损费未纳入保险,双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诉讼需提交完整材料至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车辆减值损失数额应以法定评估结果为准。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是需要赔偿的,车辆赔偿中有“车辆伤损贬值赔偿”的项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