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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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难达成。赔偿仅针对直接产生的经济损失,并未赋予索偿购置新车的权利。若新车价值相对较高,且车辆因事故导致价格贬损严重,可以申请向对方追索贬损部分的赔偿。车祸中修缮费用应由肇事方承担,若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遭遇追尾事故,责任在对方车主,应首要联系其投保保险公司申请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若损失超限,超出部分由肇事者全额赔偿。依据《公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应对交通事故后果进行补偿。如双方均有过失,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务必确保合理赔偿。

车辆保险解读:车主需购买强险和车损险等基础险种。事故责任明确时,先由强险补偿,其保障额度有限,超出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负责。商业三者险承保第三者损失,超限额费用由车主承担。车损险覆盖多种情形下的车辆损失,但保险公司仅在保险金额内理赔,超出部分需车主自付。处理交通事故主要涉及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如该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可在规定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寻求赔偿;但若未能完全填补损失,则需由该全责方所投保的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相关保险合同进行补充赔偿,倘若仍存在缺口,或是该车辆未购买商业险的话,则应由全责方自主承担相应赔付义务

遇到追尾事故,肇事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无人身伤害,双方可协商赔偿;若有人受伤,应迅速救援并送医,同时报警。逃离现场是违法的,目击者和知情者有责任向交通警察或管理部门举报。保护现场、及时救援和报警是正确处理追尾事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