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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去哪里复议

时间:2025.01.0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类鉴定 阅读:1079人
律师解析:
当对交通责任认定书存在不满时,有途径可以进行申诉
具体来说,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通常情况下,需在收到认定书的当日起算,在三天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此复核申请要清晰地载明复核的请求,详细阐述申请复核的理由,同时附上主要的证据材料。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之后,会在五天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该申请的决定。
一旦受理了复核申请,便会从受理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三十天的期限内进行全面的审查工作,之后作出复核结论。
需要注意的是,复核仅有一次机会。
如果经过复核之后,依然对结果感到不服,一般就只能借助诉讼等相关途径来解决这一争议了。
在整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有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当事人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满,在收到认定书当日起第三天提交复核申请,载明请求、理由并附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小朱却认为审查时间过长,质疑其未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且对最终复核结果仍不服。

案情分析:

1、小朱在规定的3天内提交复核申请,符合申请复核的时间要求,其申请行为合法有效。
2、上一级交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在受理后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若超期则存在程序瑕疵。
3、小朱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等途径来进一步解决争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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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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