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
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然而
当事人却存在异议时,有一个特定的
处理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三天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具体来说,首先需要向作出
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这一申请需要以
书面形式进行,同时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事故当事人的
身份证明以及事故认定书等。
在申请中,必须明确指出认定书存在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并且要给出相应的依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相关条件,那么就会进行复核。
在复核过程中,会对原
事故认定的
证据以及事实等进行重新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复核主要是对原认定的一种审查行为,并非重新进行审理。
所以,复核结果可能会维持原认定,也有可能会改变原认定。
总之,在面对已签字但有异议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当事人要及时了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复核,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对已签字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按规定在三天内申请复核。他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明、事故认定书等材料并指出认定书不合理处及依据。上级部门审查后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争议点在于复核结果是否会改变原认定。
案情分析:1、小朱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符合相关程序要求,保障了自身对认定书有异议时的
申诉权利。
2、上一级部门对复核申请严格审查,重新审查原认定证据及事实,复核结果可能维持或改变原认定,这体现了复核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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