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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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中,一方因非家庭生活必需或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一般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不过,如果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识,即使是以一方名义负债,也应视为共同债务。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的用途,以确定共同责任。简单来说,债务是否共同承担,关键在于是否用于家庭或双方是否有共识。

对于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而产生的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通常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且债权人无法证明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识相关,那么无辜方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简单来说,债务是否共同,要看其用途和知情度。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相应份额在婚姻关系处于分居状态下,其中一方所欠的债务是否需要由另外一方共同承担,关键在于该笔债务本身的属性与性质。若该项债务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另一方将不得不履行相关的偿付义务。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规则,夫妻共同债务大致涵盖了婚前购置财产所产生的负债、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等等。

在夫妻离异的情况下,若某项债务被确认为一方当事人所持有的个人欠债,则该方当事人可直接联系至债务人为其偿还相应的款项。然而,当涉及的债务被判定为夫妻二人所共有的共同债务时,即便夫妻已办理了离婚手续,债权人仍然有权向这对夫妇中的任意一方追讨债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夫妻之间达成的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并不能对债权人构成任何障碍。

这取决于相应的具体情形。首先,若该死亡者离世后留下的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