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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怎样

时间:2024.12.28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1.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明确规定为三年。
这意味着,从权利人能够确切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损害,并且明确知晓义务人之时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倘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那就得依照相应规定来执行。
2.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就有权利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不过,要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义务人自己同意履行义务了,那可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理由来进行抗辩;
要是义务人已经主动履行了义务,那也不能再请求对方返还已经履行的部分。
3.特别要注意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这种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情况,或者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而从这种致使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的那一天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继续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借给小李5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小李未还钱,小朱因疏忽在三年内未向小李催讨。三年过后,小朱要求小李还钱,小李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小朱称自己是因家中突发重大疾病(不可抗力)才未能及时催讨,在最后六个月内自己无法行使请求权。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小李到期未还钱起算,若小朱无特殊情况,时效已过,小李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2、但小朱称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家中突发重大疾病(不可抗力)无法行使请求权,若属实则诉讼时效中止,从该原因消除起继续计算,那么小朱的请求可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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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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