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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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公私财务罪所针对的核心在于故意破坏他人财产或者公共设施的恶劣行为,这种情况下通常只有当损失额度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情节相当严重之时,才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寻衅滋事罪则更注重行为人在公众场合凭空挑起争端,扰乱社会正常运作,其中包含了故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多种行为方式,但并不一定涉及到对财物的损害。

区别:1、寻衅滋事罪的毁坏财物只是手段,犯罪行为通常没有确定的犯罪目标,表现在犯罪对象选择上的任意性,故意对某对象犯罪成为主导犯罪行为实施的最主要动因。2、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表现为针对特定所有人的财物进行毁坏的故意,行为人犯罪主观方面的针对性超过了其为破坏的行为欲望,成为决定行为人犯罪行为方式的关键。

依据我国刑法,蓄意破坏财物者,视情节轻重,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包括殴打、辱骂、恐吓他人等,严重者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在寻衅滋事罪中,赔偿损失通常由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损毁者承担责任。若对他人身体造成了伤害,则需负责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等相关开支。而倘若给他人带来无法正常工作的后果,还须承担相应的误工费。

依据我国刑法,蓄意破坏财物者,视情节轻重,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包括殴打、辱骂、恐吓他人等,严重者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