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代位求偿并不需要双方
当事人签署同意书。
代位求偿是指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物的损坏导致
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在向
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后,有权在
赔偿金额的范围之内,代替被保险人行使其对第三者提出
赔偿要求的权利。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位求偿条件,保险人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行使这一权利。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相关的通知以及告知义务,以确保各方都能了解相关信息。
例如,在
汽车保险领域,若事故责任清晰明了,并且被保险人已经从保险公司处得到了相应的赔偿,那么当保险公司启动代位求偿程序时,通常会通知责任方,但是责任方的签字并不是必须的程序。
是否签署同意书不会影响到
代位求偿权的成立及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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