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后,实际上其在服役的时长取决于其在服刑期间的改造情况。通常情况下,罪犯需接受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两种方式的训练。在此过程中,罪犯的表现将成为决定其是否可以获得减刑的关键因素。如果罪犯未能展示出积极的改造态度,则即使其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相同的时间。

判刑判了3年,正常是要坐三年牢的。除非在狱中有立功表现等情况来获得减刑,但总减刑期不能超过应服刑期的一半,所以被判三年即便减刑,最少要坐一年零六个月的劳。

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时间即按照判决书的判决,服刑十五年,此为单论判决而定。实践中,一般都会按照刑法规定来减刑的,对于具体要坐几年牢,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需要根据罪犯在监狱的实际情形以及其犯罪情节等多方面,来考虑是否减刑、减多少、可否假释的问题。

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如无其他减刑等情节的,应当服刑三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44条,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算,先行羁押期间每天可折抵一天刑期。若某盗窃犯被判拘役一年,但此前已被羁押,其实际服刑期可能少于一年,具体减免取决于羁押天数;未受羁押则需服满一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