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倘若
被执行人的生活费被法院迟迟不予发放,第一步得明确是否符合领取生活费的法定要求。
若符合,可采取如下举措:
其一,以
书面形式向
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提出异议,郑重地要求其依照法律规定尽快将生活费发放到位。
在异议书中,要详尽地阐述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家庭人口构成、收入来源及支出情况等,同时附上生活费发放的依据,像具体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以及自身面临生活困难的详细状况等,让执行部门能清晰地了解到你的处境和需求。
其二,向上级法院的执行监督部门进行情况反映。
这是为了借助上级法院的力量来监督下级法院的执行行为,促使其加快解决生活费发放的问题。
在反映情况时,务必附上关键的
证据材料,比如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详细列出生活中必须的各项费用清单等,以增强反映情况的可信度和说服力,让上级法院能更好地介入并督促下级法院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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