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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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适用于涉及支付内容的案件,要求债权与债务关系明确,申请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被申请人处有财务利益,且因情况紧迫,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申请需在正式诉讼前提出,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并提供担保。

诉前保全适用于涉及支付内容的案件,要求债权与债务关系明确,申请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被申请人处有财务利益,且因情况紧迫,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申请需在正式诉讼前提出,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并提供担保。

被告正在以非法的手段擅自的转移财产,或者是正在售卖唯一财产的情况视为紧急情况。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公民所拥有的对自身的财产安全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紧急的保护措施

口头遗嘱紧急情况的认定有,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处理的应当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的紧急情况是:一方正在进行财产转移、或者正在售卖自己的合法财产等需要立即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况,对于紧急的情况,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