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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去哪个部门做

时间:2024.11.25 标签: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阅读:821人
律师解析:
关于伤情鉴定的工作,通常会交由公安机关属下专门负责的法医学部或是其指定的鉴定结构来承担实施。
在较为复杂的刑事诉讼当中,负责伤情鉴定的责任往往落在了公安机关的肩上。
然而,若遇有当事人对于鉴定成果持有异议的情况,他们有权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至于在涉及到民事赔偿的案件中,当事人既可选择自行委托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能够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而由法院指定相应的鉴定机构。
值得着重强调的是,针对于伤情鉴定的过程而言,必须提供充足的病历记录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以此确保鉴定结论的精确度以及公正性,避免出现任何偏差。
来自各个地区的规定以及操作流程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而略有不同,因此在进行诸如伤情鉴定这类事务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是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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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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