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非金钱债务能否行使代位权

非金钱债务能否行使代位权

时间:2024.11.26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72人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非金钱债务是被允许使用代位权来进行主张的,然而也存在着某些约束条件。
代位权,即债权人为保护自身的债权,在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他对第三方所拥有的权益并因此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时,有权代表债务人的立场,以自身的名义向第三方行使相关权利。
就如支付特定物件、提供服务等非金钱债务而言,只要这些债务并不具备专用性质,并且不会因为使用代位权导致对债权人或债务人造成过度的损失,那么通常都有资格行使代位权。
然而如果这类债务是由人身关系引发,具有明确专用性特点或是受到法律严格禁止出让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运用代位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例如,那些源于抚养赡养以及继承等关系的给付请求权等。
所以,关于能否对非金钱债务实行代位权,需要结合具体情境来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