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
合同违约且
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违约方可对守约方致以损失者必须负担相应
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这一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应符合这样的原则:
其最终确定的数值务必与其因其
违约行为而引发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依法履行之后本应可得的所有利益相吻合;
但是,不得超出违反此项合同之
当事人在
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由于违反该合同可能导致的最直接、最严重的
损失程度。
在此过程中,作为守约方,他们需承担起举证说明自身所受损失具体项目及额度的责任,如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预期
可得利益的减损等方面。
法院将依据事实案件的复杂性及其内在的诸多干扰因素,综合考量各种关键因素并进行科学合理性分析,从而灵活地确立
赔偿金的具体数额。
此外,若合同中恰巧设定了
订金条款的话,那么守约方亦可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广泛运用
定金罚则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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