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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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参与聚众斗殴而导致人员死亡的案件,通常会将其归类为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致死)进行刑事诉讼和量刑判决。这主要是因为聚众斗殴作为一种犯罪形式,其自身并未明确涵盖导致人员死亡的情节。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罪的涉案主体须为已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行为人秉持着聚众斗殴的不良意图,即明确知晓其自身行为可能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恶劣影响,而且试图引发或放任这类后果的发生;再次,从客观方面来看,涉案者需组织、策动、操纵甚至积极参与到聚众斗殴事件中来,且参与人数众多,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最后,本罪的行为对象往往是无特定指向性的人群或与之相对抗的另一聚众群体。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刑罚裁定对聚众斗殴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依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量刑,量刑范围包括死刑、无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者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聚众斗殴,即是指个人出于报复、争夺霸权或是其他不合法的目的,纠集多名人员形成团伙,有组织地进行暴力冲突,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多人在打架的过程中,有人不幸死亡。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这属于故意杀人罪,犯罪者会受到刑事处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犯罪者的主观恶意、作案手段以及危害后果,来量刑裁决。故意杀人罪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犯罪者通常会面临严厉的制裁。

聚众斗殴致伤亡,处置办法得视情况。轻伤治安管处罚,重伤死亡刑责当。故意伤害或杀人,聚众斗殴罪难逃。民事赔偿受害者,责任方需全赔偿。具体情况具体判,依法处理保公正。